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
1.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和教职工贯彻落实学校的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和学校理事长、副理事长重要指示、批示情况。
2.负责全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工、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。
3.负责对全校教职工遵纪守法、履职尽责、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监督检查。
4.负责起草监察工作文件、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。
5.负责全校廉政制度建设和本部门工作的制度规范建设。
6.负责对各单位(部门)特别是人、财、物、基建重要部门和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开展专项清查、治理工作。
7.负责接待、受理师生员工对本校各级干部、教职工在行政纪律方面的检举、建议、反映等。
8.负责查处本校教职员工违犯校规校纪的案件、事件、事故,并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。
9.负责受理本校教职员工对处分不服的控告、申诉,保护干部依规行使职权,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10.负责代表学校履行相关司法程序和案件诉讼工作。
11.负责监察室的相关印章、文件、信函管理及其它行政事务工作。
12.完成学校、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。